国家发展改革委: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新的有效投资 |
发布日期: 2022-06-03 浏览次数: 3017 新闻编辑: |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但是3月份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5月3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介绍,国务院研究出台了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5月31日正式对全社会发布。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力推动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靠前发力、适当加力,着力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合理扩大有效需求,确保粮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重点领域加快复工达产,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为贯彻落实好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可以概括为五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实现“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二是有利于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三是有利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资产负债水平,提升再投资能力;四是有利于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广泛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五是有利于充分挖掘存量资产的市场价值,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当前形势下,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盘活存量资产涉及面广,涉及多种类型资产,工作难度很大,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在工作中推广:一是要多种方式盘活,二是要创造条件盘活,三是要规范有序盘活,四是要加大力度盘活。”赵辰昕认为。
赵辰昕强调,盘活存量是方式方法,扩大有效投资才是工作目的。盘活存量资产就是要把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建设,形成新的有效投资,实现良性循环。一是要牢牢把握投资方向。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对盘活存量资产的回收资金,要确保主要用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精准有效支持102项重大工程等,形成有效投资。二是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回收资金用于的新建项目,要推动加快前期工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回收资金效益。三是要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按规定对新项目予以支持,同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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